各教学院(部):
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学校将启动学生评教及教师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评教
1.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负责组织学生开展网上评教工作,请各教学院(部)支持配合,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求每位学生按时参加,客观公正地评教。评教时间:2021年12月3日8时—2021年12月17日24时。
2.评教步骤
学生可通过电脑客户端和移动客户端(手机、平板电脑等)两种方式进行网上评教。
第一步:点击https://jwglnew.hbpu.edu.cn/xtgl/login_slogin.html 登录新版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本平台为网页版,电脑客户端或手机客户端均可访问,外网亦可访问。
第二步:学生用新版湖北理工学院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
第三步:点击“教学评价”菜单栏,选择“学生评价”,单击欲评价的课程,在窗口右边进行评价;
完成评价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按钮,课程状态显示为“提交”,表明已完成该门课程的网上评价。
第四步:重复以上操作直至完成所有课程的评价。
二、教师评学
1. 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负责组织教师开展网上评学工作,
各教学院(部)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督促任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按时完成评学,并把教师评学结果及相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相应班级。任课教师须对本学期所授所有本科、专科课程的班级进行评学。评学时间:2021年12月3日8时—2021年12月17日24时。
2. 评学步骤
第一步:点击https://jwglnew.hbpu.edu.cn/xtgl/login_slogin.html 登录新版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本平台为网页版,电脑客户端或手机客户端均可访问,外网亦可访问。
第二步:教师使用新版湖北理工学院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人员代码和密码登陆系统。
第三步:点击“教学评价”菜单栏,选择“教师评学”
完成评价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按钮,课程状态显示为“提交”,表明已完成该门课程的网上评价。
第四步:重复以上操作直至完成所有课程的评价。
三、注意事项
1.学生评教,每门课程共有15个二级评价指标,每项二级评价指标有“A”、“B”、“C”、“D”四个等级。教师评学,每门课程共有4个二级评价指标,每项二级评价指标有“A”、“B”、“C”、“D”四个等级。
2.学生要对所有承担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进行网上评教。学生可在“评语”中对教师的教学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500字以内),但不能发表与评价无关的信息,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
3.学生网上评教采用自主评教方式,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时间与地点独立完成网上评教工作。超过规定时间,网络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得委托他人进行评价,不得弄虚作假。
4.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提交后均不能更改,可先保存,确定不再更改后再提交。
四、结果运用
1、评教结果作为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
2.评学结果作为班级评优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未尽事宜,请与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联系,联系人:万晓星。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1年12月2日